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行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,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推动我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区政府《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》文件精神,区住建局党委研究决定,开展宜秀区建筑业先进单位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凡在我区注册登记,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税收在我区的建筑企业单位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建筑业产值入库企业上年度产值同比增长12%以上的,或纳税金额300万元以上的;
2、其它未在我区入库建筑业企业纳税金额400万元以上的;
3、上年度或本年度获得区级政府以上(含区级政府)以及住建部门表彰的且纳税金额100万元以上的;
4、在我区双招双引及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次评选设置先进建筑业企业10家。
四、评选领导小组
组 长:刘宏林
副组长:汪 春
成 员:汪 晖 何 雯 曹 勇 王宏星
五、评选流程
1、网上申报,宜秀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表格填写;
2、表格纸质版(所在单位盖章)送区住建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(宜秀区住建局,联系人:王宏星;联系电话:13966606717;0556-5567078;申报时间:2022年6月22日-27日;
3、先进企业原则上根据企业上年度产值、纳税等情况,由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;
六、注意事项
1、申报表需如实填写,不得弄虚作假,如有违反,取消其参评资格;
2、上年度因安全生产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评审;
3、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,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,廉洁自律,不得徇私舞弊,如有违反,取消其评审资格。
附件: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x
宜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