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博美塑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龙眠山路以西、大寨沟以南,规划占地8.44亩,2010年竣工投产。现建设单位申请,因企业生产需求,拟在办公楼西北面(组合绿化带)增加一栋三层厂房,与办公楼连体。新建厂房防火等级为丙类二级,建筑面积1907㎡,其中地下消防水池212㎡,建筑退让大寨沟蓝线最小5米,厂房与办公楼面防火墙分割,增建停车位及回车场。调整后,总建筑面积5461.39㎡,计容面积7134.6㎡,容积率由0.96增加到1.27,建筑面积由43.11%增加到53.20%。
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及住建部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现将《安庆博美塑业有限公司厂区(厂房扩建)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》予以公示。
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示方式:宜秀区政府网站
公示期: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。
联系人: 安庆市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安商办
联系电话:5839092
地 址:安庆市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12室
安庆博美塑业有限公司厂区(厂房扩建)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.rar
2021年3月5日